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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凑  

【明唐】天光乍破番外1 看竹听风

陆三千想,他一开始还是有些恨的。

大漠的月亮永远静谧又包容,高高地挂在浩渺星河之间,伸出手好像轻易就能触碰到那九天之上的广寒宫。陆三千低头看着手指搭着的酒碗,白瓷小碗里琥珀色的液体流转,倒映出他的碧绿眼眸和黑发。

恨什么呢?他无声地笑了笑,恨唐绪捡了他回去让他知道了有这个人,还是恨唐绪养了他大半年说不要他就不要他了?一梦醒来,从竹林密布的唐家堡到大漠无边的圣墓山,相隔千里,身边熟悉的人都消失了,熟悉的气息也早已消散。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被留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起初他很害怕,他以为唐绪是不知情的,或者说他是被人绑来的。但是想想,他也不是什么天潢贵胄,或是身负秘宝,绑他有什么用呢?说来可笑,他连做人质都不够资格,绑一次的路费那蠢死的绑匪说不定都赚不回来。说白了,就是他不重要罢了,不重要到那个人可以随手把他扔在千里之外,想都不想一下,连商量都没有,就那么干脆地毫无负担抛下他。

自欺欺人没什么好玩的,陆三千骗了自己一个月后就明白了。对着大漠的月亮他哭够了,信鸽传不了廉价的眼泪,想来那个人也不会收的。那些和滚滚一起玩闹的日子,唐家堡外似乎永远都在风里沙沙作响的竹浪,还有和唐绪坐在竹林里听一整天风声的时候,都是一厢情愿,都是一时兴起。太原西城有一只猫叫吉吉,唐绪和他曾经在街上遇到过它,停下来逗它玩给它毛球,路过了就算了,但永远都有那个小孩子在找它,也永远都有人在茶馆等它。

但是唐家堡离圣墓山已经好远了,太远了,远到陆三千可能要被锁在明教一辈子。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出这座山。

唐绪是唐家堡最好的刺客之一,那年他才十四,但是他已经足够强了,他有天赋,也有足够的信念让他一步一步从幽冥渊里爬上来,他可以拿到大部分他想要的东西。陆三千一直都很羡慕唐绪,小的时候懵懵懂懂不知事,只觉得这个人强大又温柔,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即便是现在,除却那些不可言说的旖旎念想,他也依旧想一直追逐着唐绪。而陆三千那个时候,只不过是刚刚被人从高墙深院里救出来的可怜虫,被人养的不男不女,勉勉强强逃过做男宠的命运,瘦弱也无能,拖着长长的裙子和黑发牵着唐绪的手来到唐家堡,一路上都是沉默却又压抑不住的雀跃。在这个乱世,是没有人会和这样的拖累的在一起的,懦弱的、无用的花瓶只适合生存在太平盛世。陆三千也讨厌那时候无助茫然的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什么都不知道,这样的自己,最后什么都不会拿到。

想要的东西,想要在一起的人,都是他当初软弱的牺牲品。

在明教练功的日子很痛苦,一点一点打碎骨头,再让它从血肉里重新生长出来,直至铁骨铮铮。他来明教的时候已经十三岁了,年龄大了,幼年被拐之前学的武功也早就在被困在孙府的那两年散了个干干净净,自然是很痛的了,痛得他夜夜辗转难以入眠,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会给他擦血,把他抱在怀里让他撒娇哭泣了,所以,就不要哭了,反正那个人也看不见的。

是的,不要哭了,陆三千对自己说,没有人会在意的。天地之大,身逢乱世,萍水相逢已是缘分,当初相识一场已经足够幸运,这是福分,那个人现在不要你了,你也不需要别人的关心。哭出来太难看了,哭出来也没用的。陆三千闭上眼睛,人为制造的黑暗无声笼来,在消失的视觉下,其他所有感官都被无限放大,在浓烈的血腥味之间他好像感受到唐绪当初一下,又一下轻轻抚摸他头发的温柔。

那个晚上唐家堡一如往常,机关齿轮运转发出细微的咔嚓声,远处黑山谷常年不散的雾气里漂浮着团团萤光,月光似水静静地积在窗前,而在房内陆三千偷偷抱住了唐绪,心想:原来阿绪这么瘦啊。入手是温热的皮肤,唐绪的黑发蹭到他的脸上,被熟悉的气息包围着,陆三千想,他要快点变强,这样才能和阿绪站在一起,然后沉沉睡去,不知梦醒。

日子太长了,回忆太沉重了,那些曾经朝夕相处的时光都被封存在永远流淌的长河之下。他咬着牙从圣墓山走出了一条血路,手握双刀历经荆棘,可是还好,最后还是不算晚的遇见唐绪。就好像多年前一样,于人群之间的再次相见,他还是身穿红衣,还是雌雄莫辨的模样,行走间金饰叮当,唐绪收起冷淡疏离的表情,装得温和无害,眉眼间是他此生仅剩的温柔,院内初见,宴上献舞,珠翠环绕,纸醉金迷里藏着他年少的欢喜,不同的是这次他终于可以去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的人。

就当他是贱吧,是唐绪先不要他的,照理来说他应该顺着对方断了当初的情谊,可是他还是在几年后眼巴巴地跑去了中原,想着现在他变厉害了,是不是可以再见到唐绪了,是不是就可以一直留在他身边了。师姐曾经听他稍微提起过一点唐绪的事,听完了,她回头看着陆三千,问:“你是不是喜欢他?”

大漠的夜晚永远都是圆月高挂,星河璀璨的模样,远处是连绵不绝的沙丘,几乎要看不清天与地的分界线,寂静的,置身事外的,再绚烂的烟花也不过是炸两眼就凋谢,唯有这一成不变的景色才是永恒。微凉的风穿越千里,越过高山,越过河流,越过千亩竹林,越过日月湖泊,从中原吹来,最后轻轻拂过他的脸庞,陆三千微微笑了一下,不可置否。

喜欢吗?谁知道呢,那个时候才多大,什么都不知道,哪里知道什么情情爱爱,他唯一刻在心里的就是唐绪丢下他了,唐绪不要他了,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做错了什么,他都可以改,那个人不来找他,那他总有一天会走出去自己站在他面前问,一字一句地问:你当初为什么不要我了?他跌跌撞撞向唐绪迈出的第一步,无关风月。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再看那个人一眼而已。后来他自己看开了许多,乱世能相逢,已经是上天给的好运气了,陆三千想,他哪里敢奢求什么暮雪白头长相厮守,只要能再和唐绪在一起,就足够了,哪怕是他退隐江湖娶妻生子种花看雪做一个普通人,他也只要能做一个陪他看花看雪看竹听风的朋友就好了。

陆三千不是什么深情的人,深情这个词,听上去就让人觉得矫情又卑微,感动别人,麻痹自己。他可以沉浸在练功里两个月不去想唐绪,也可以和同门师兄妹策马出游,人间四月桃花盛,逢场作戏他学得很快,醉卧美人怀亦是人间乐事。师父教他,做刺客要先把最珍视的东西藏好,最好藏在一个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心上不要留任何脆弱的痕迹。他照做了,那些温情和回忆都被他埋在过往,然后挥刀斩断过去。软玉温香,纸醉金迷,他穿行在世间红尘,唐绪这两个字他想太久了,久到所有人都以为陆三千已经忘了,可到最后,练功到深夜,他抬起头望见大漠的明月时还是会突然想阿绪应该会喜欢这个景色,要是他在就好了呢。

都没关系的,不在一起也没什么的,那个时候陆三千想,可以一直看着他知道他的消息就很好了。在唐绪面前,他一直都是当年那个腼腆羞涩的小孩子。看吧,矫情又卑微的样子。

后来陆三千做了一个梦,十六岁重逢那年他从树上跳下落入唐绪的怀里,两个人一齐倒在草地上,陆三千还是穿着舞娘的装扮,裸露的肌肤贴着对方微凉的布料。他的双手捧着唐绪的脸,对方还因为摔倒的疼痛微皱着眉,陆三千小心翼翼地亲了上去,他额间的冰凉吊坠触在唐绪脸上,唐绪眨了眨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人,眉眼里带上一点笑意。陆三千微卷的黑发垂落遮住两人的面容,他们的长发像是流水一般相互交织汇合。

真好。

而如今时光匆匆,过往的事大多如烟消散,陆三千追了那么久唐绪的脚步,最后还是牵上了那个人的手。兜兜转转这么久,幸好最后还是重逢了,唐家堡的风景一如从前,幽蓝的天空深邃神秘,机关守卫随处可见,时隔多年他又再次来到这里,这个装着他年少时的无助和不甘的地方,唐绪牵着陆三千的手穿行在竹林里,那些永不老去的苍翠竹子随着风轻轻起伏,陆三千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和唐绪经常来竹林,明亮的阳光透过枝叶与枝叶投在地上,他们坐在竹屋前,肩靠肩听着一整天竹叶沙沙声,仿佛少年一伸手就可以抓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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